臺灣傳統喪葬禮儀相當繁複,雖然在某些地方仍舊可以看到很傳統的喪葬禮儀被執行,但是隨著社會文化與生活習慣的改變,許多喪葬禮俗也被簡化或省略。在實務中,許多喪家除了必要的喪禮花費之外,會依據經濟或信仰的因素,在傳統喪葬禮儀中,選擇其中一項或數項來舉行,這些被選擇的禮儀有許多,但經常被選用的儀節有下列數種:
喪禮選擇性的花費
項 目 |
說 明 |
備 註 |
誦經 |
在初喪期間,得僱請誦經師父或師姊1~3人,在亡者靈前誦經,而家屬也隨同誦經。 |
一般會在親人死亡後的七天內,選擇一天或三天舉行。也有七天都請人誦經者。 |
做七(做旬) |
做七原本應是從親人死亡後算起,每七天一次,共舉行七次。即頭七(第7天)、二七(第14天)、三七(第21天)、四七(第28天)、五七(第35天)、六七(第42天)及滿七(第49天)。但現今實務上,除了頭七會在第七天(第六天晚上)舉行外,其餘都會縮短時日,並在出殯前一日完成滿七的儀式。 |
做七的意義請參閱「喪葬禮儀的典故與意義」。 |
功德法會 |
功德法會有分道教儀式或佛教儀式兩種。一般是在出殯前一日舉行。 |
舉行功德法會的意義是超度親人,為亡者誦經修福,並普度孤魂野鬼。 |
來源:台灣殯葬資訊網